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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可承包工程范围: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。
可承包工程范围: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
可承包工程范围: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
(1)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上;
(2)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上;
(3)网壳、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50 米以上;
(4)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4000 吨以上;
(5)单体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。
可承包工程范围: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1、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。
2、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、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电磁兼容、防静电、纯水系统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、大宗气体纯化系统、特种气体系统、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。
3、电子系统工程指:雷达、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;计算机网络工程;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;监控系统工程;自动化控制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化系统工程;应急指挥系统;射频识别应用系统;智能卡系统;收费系统;电子声像工程;数据中心、电子机房工程;其他电子系统工程。
4、建筑智能化工程指: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;建筑设备管理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卡应用系统;通讯系统;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;停车场管理系统;综合布线系统;计算机网络系统;广播系统;会议系统;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;智能小区管理系统;视频会议系统;大屏幕显示系统;智能灯光、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;火灾报警系统;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。
5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、电子、通信、自动化、电气等专业职称。
可承包工程范围:
可承包工程范围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:
(1)高度 100 米以下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;
(2)深度不超过 24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 10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;
(3)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;
(4)开挖深度不超过 15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。